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以下简称春季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包括省内高校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学前教育、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等18个专业类别。
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春季高考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
二、考试
2021年我省春季高考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知识”部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技能”部分由主考学校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
(一)“知识”部分。
1.考试科目。“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
2.考试安排。“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8日—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5月8日 | 5月9日 |
上午 | 9:00—11:00语文 | 9:00—11:00数学 |
下午 | 14:30—16:30专业知识 | 14:30—15:30英语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点、考场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所有考点均需达到标准化考点的要求。考试组织实施的要求另文下发。
3.试题(试卷)保密管理。试题(包括副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评分标准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自启用时解密,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时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作答后的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扫描后的考生答题卡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6个月,期间按工作秘密事项管理,仅限工作使用。
(二)“技能”部分。
1.春季高考“技能”部分考试包括18个专业类别,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8日—13日。
2.“技能”科目满分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并计入考生总分。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免于春季高考“技能”考试的考生在报考本科层次高校时,根据“知识”部分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在报考专科(高职)层次高校时,不受成绩限制,由招生高校相关专业直接录取。
三、评卷及成绩发布
“知识”部分的评卷、统分工作于5月11日—20日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客观题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题答卷评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知识”部分成绩将在6月27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内,向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技能”部分的评卷、统分工作由各专业类别主考院校负责,时间安排在各类别考试结束后进行,主考院校在各自规定的时间段内,在学校网站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内,向主考院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考生本人依据《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按高考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不能跨类别填报,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1年春季高考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批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相关阅读:2021年山东春季高考本科招生院校及专业
(一)本科提前批。
包含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第1次志愿填报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报。本科层次各专业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过本年度该校专业计划总数的10%。本科提前批剩余计划转到本科批同专业使用。
(二)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1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3次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根据剩余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
本科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3次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志愿可填报2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第1次志愿及第2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3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三)专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照生计划1:1.3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专科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2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专科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其他计划志愿。
五、投档录取
(一)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规定投档比例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复计算。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三)下列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 上一篇: 土建专业有什么类别?适合哪些学生报考?
- 下一篇: 职教高考医药专业之药学小类别就业前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