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招生办法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hzzzpt.com),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及录取等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有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测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技工院校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并统一纳入招生录取工作平台。
三、招生范围
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本县区招生,非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并纳入市、县区统一管理。菏泽第一中学及牡丹区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菏泽市定陶区万福实验学校面向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由市、县区在综合考虑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职普比和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计划一经审定,不再予以增补。
菏泽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73270人(详见附件1),其中,菏泽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国际班160人、足球班80人;单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班60人;郓城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班30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 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全市(不含定陶区)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级班、技工学校“3+2”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共为38085人(详见附件3、4),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2010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2689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5781人(详见附件5)。“3+4”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要求另文下达,详情请登录菏泽市中招平台查询(网址为http://www.hzzzpt.com)。
各县区要在填报志愿前对外发布在本县区招生的学校、计划和经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等信息。招生学校要做好招生简章的发布。
五、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
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初中学校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数(不含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排球班、书法班)的60%。
本年度参与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共有12所,分别是菏泽第一中学、菏泽市第二中学、曹县第一中学、单县第一中学、成武县第一中学、成武县第二中学、巨野县第一中学、郓城县第一中学、鄄城县第一中学、定陶区第一中学、东明县第一中学和东明县实验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仅限于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的初中学校(含民办)。菏泽第一中学、菏泽市第二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依据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各初中学校2018级学生建籍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对本辖区各初中学校进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指标生分配计划,认真填写《菏泽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6),并于5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各县区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查,初中学校要将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其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扣除下一年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全市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音、体、美等特长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
六、招生依据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录取。
(一)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采用实际分数和A、B、C、D四个等级表达。各科具体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信息技术3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技能30分,总分为800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90%(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为A等;达到75%至89%(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75%至84%)记录为B等;达到60%至74%记录为C等;59%及其以下记录为D等。
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3个科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5月31日前完成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指导意见,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号)要求和县区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初中学校在组织考查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县区要将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查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各科赋予分值的多少由县区自定,总分值为30分。考查、评价和成绩上报工作须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艺体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统筹安排辖区内各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或考查时间。
七、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11日。
2.报名条件:具有我市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的各类在校生不得报考。
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报名地点: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区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志愿设置:共设置五个批次。
批次一为“3+4”本科院校志愿、设2个学校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二为五年制高师院校和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设1个学前教育专业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三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具体设置与填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批次四为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三二连读高级技工班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不含学前教育专业)。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五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
5.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及考试培训指导等工作,让考生知晓志愿填报和考试有关要求。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替代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二)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
2021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15日-1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规定时间将各科试卷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网上阅卷。7月2日,市教育局发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3日前提出复查申请,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姓名、查询学科及成绩(申请多科复核的按成绩估差大小排序)整理汇总盖章后,连同Excel电子版于7月3日上午12点前报市教育局。
(三)录取与注册。
1.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按照“3+4”本科院校,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中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和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批次顺序,采取“报一批,录一批,批次清”的方式,根据考生志愿通过平台择优录取。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填报及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2.普通高中学校采取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方式。在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
3.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师范类专业按1:1.2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号),总成绩低于415分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院校。
4.社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实行注册入学,由中等职业学校报平台备案录取。
5.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线设定为415分。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
6.被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到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
7.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8.9月15日前,各县区将各高中阶段学校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备案。因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新生报到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学籍,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平台录取情况对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顶替他人学籍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属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申请注册的,不再注册。
(四)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三区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统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
(五)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和排球班等各类特长班招生。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和排球班等各类特长班招生实行单独录取、单独编班,实施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招收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于5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和排球班等各类特长班录取名单应于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
(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各县区中职学校只面向本县区招生。市直和牡丹区中职学校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职教高考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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